省林业厅召开办理第1162号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座谈会

06.06.2018  21:13

6月5日上午,省林业厅召开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一次会议《关于加大限桉控桉力度,优化林相结构的建议》(第1162号[农村农业类])工作座谈会。人大代表罗纪锋,植物所、热林所、林科院、华农大的专家以及省林业厅法规处、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座谈会上,各参会人员就速生桉种植经营现状、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了讨论。

省人大代表罗纪锋提出,目前全省各地桉树种植呈野蛮增长态势,由于长期种植单一树种,已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实质性的破坏。建议通过推动控桉限桉立法、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研发推广替代树种等措施限制桉树种植,优化森林树种结构,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与会专家认为,在广东林业发展的进程中,桉树为广东造林绿化、解决用材、改善民生等作出了突出贡献,并以数据、文献等研究成果为支撑,否定了桉树是“抽水机”、“抽肥机”、“毒树种”的说法,认为桉树这个树种没有错,问题在于不科学的经营方式。专家建议,造林方面,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倡营造混交林,避免在生态敏感区域营造桉树纯林;经营方面,要因地制宜、规范经营,适当延长速生桉人工林的轮伐期,提高生态效益;政策方面,要出台强制性的技术规程和标准,规范速生桉人工林的种植经营。

罗纪锋代表认为,各位专家各抒己见,真理越辩越明,讲清楚了桉树对我省的贡献和经营方面的不足。有些地方政府一刀切的做法固然不妥,但桉树种植在社会上确实存在生态扰动和利益分配扰动两大观感,需要引起林业部门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建议一要加强宣传,二要出台全省性的规范,指导好这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省林业厅法规处表示,下一步将联合有关处室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强化森林分类经营管理,规范速生桉人工林种植经营;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实事求是的评价桉树的“功过”。(厅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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