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03.09.2014  11:47

8月22日,广东省林业厅发出通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部署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国办意见和国家林业局通知,深刻领会,充分认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广大林业行业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吃透《意见》原文,正确把握其内涵实质。同时,拓宽宣传渠道,利用各种媒体向公众宣传,向相关部门宣传,向各级党政领导宣传,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贯彻落实《意见》的良好氛围。要按照《通知》制定的任务、措施,并根据当地防治工作实际,筹划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按照《意见》、《通知》的部署,细化工作分工,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确保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物种安全。

通知指出,各地要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落实各级政府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责任,将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防治率纳入各级政府领导任期考核目标体系,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机制,建立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动农业、水利、国土、城建、环保、铁路、部队、电力、通信等部门的防治工作,积极督导落实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和营造林企业、个人等经营主体的防治责任,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防治工作格局。逐步增加防治资金的投入,进一步加强防治工作的检查考核,确保做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资金投入、监督检查“四落实”。

通知明确,各地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将监测任务落实到护林员,全面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态势,突出抓好第三次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切实做好省际间检疫业务下放的承接工作,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加大松材线虫病疫木、国外引进种子苗木的监管力度,严格调运检疫和检疫复检,认真组织好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要以松材线虫病和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为重点,加大松材线虫病疫点林分改造力度,加强苗木源头管理,严禁使用无检疫证明的苗木造林,积极推行无公害防治技术措施,大力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治理工程,适时开展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最大限度减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

通知强调,各地要根据法律法规赋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职能,结合实际,加强防治检疫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稳定专业人员队伍,积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加强防治队伍的业务和作风建设,强化培训教育,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执法文明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加快防治机构职能的转变,强化检疫执法、行政管理职能,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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