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兴宁市林业局“四举措”扎实推进森林抚育工作

04.08.2017  17:42

兴宁市2017年森林抚育建设任务37.05万亩,总投资3893.95万元,其中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10.78万亩,中央森林抚育建设26.27万亩。为提高我市森林抚育水平,确保森林抚育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林业局多措并举加强森林抚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是强化责任领导。成立林业局森林抚育工作领导全面督查项目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质量,同时监督资金拨付和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作业设计。专门委托具有丙级资质的兴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承担森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林业局作为技术指导单位,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完成了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得到梅州市林业局的认可和批复。

三是强化技术指导。在森林抚育施工前、中两个阶段,林业局聘请监理单位实行全程跟班作业,对每个施工工序进行监管和指导,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正和完善。

四是落实属地责任。对承担森林抚育建设任务的乡镇,林业站实行工作人员跟班作业制度(每人管理2000—3000亩),实地监察作业过程中割灌除草、松土扩穴、施肥培土等工序质量,确保施工进度和作业质量。

至目前,已完成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面积3.6万亩、中央森林抚育面积6.5万亩。森林抚育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