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派出九个调研组分赴各地调研
中国绿色时报10月28日报道(记者 焦玉海) 从10月8日开始,国家林业局组成9个调研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带队前往有关省区市开展调研。调研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听取各地关于“十三五”全国林业发展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各地推动林业改革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督促落实国有林区改革、国有林场改革、造林绿化、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作。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先后前往湖北、江苏、吉林、宁夏、内蒙古五省区调研,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陈述贤,副局长张永利、陈凤学、刘东生、彭有冬,局党组成员谭光明,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杜永胜,局总工程师封加平分别前往甘肃、青海、江西、安徽、黑龙江、辽宁、四川、重庆、云南、山东、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浙江、湖南等省区市调研。
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进村入户考察、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全面掌握各地林业改革发展情况,发现了许多先进典型:在非规划林地上大规模植树造林,利用一切闲散地块见缝插绿,增加森林面积;将自然湿地保护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对自然湿地的保护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积极探索干旱半干旱地区、高原地区营造林新模式,林业、水利、交通等多部门合作,协同推进造林、用水、路网建设,确保造林成活率和生态综合治理效果;坚持林场公益属性,坚持地方政府作为改革的责任主体,地方财政承担改革资金兜底责任,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自筹资金,对没有纳入国家级公益林的天然商品林进行全方位保护,以更好发挥森林生态效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需求;示范户引领,合作社带动,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发展特色经济林,发挥林业在精准扶贫中的独特作用;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打造林业产业园区,推动林业资源小省发展为林业产业大省;创新林业投融资模式,利用开发性金融资金千亿元,大力营造混交林和国家储备林,保障国家木材和生态安全;推行森林公安垂直管理改革,实现队伍管理、执法权限、办案力度、基础保障、信息化应用“五到位”,打击、防范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犯罪成效明显;探索集体林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颁发集体林地经营权证,极大促进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这些好做法、好经验,让人耳目一新,值得推广复制。
针对有些省份国有林场改革遇到困难、推进缓慢,造林绿化没有按要求推进、进度偏慢,退耕还林等重点任务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调研组成员与各地负责同志一起,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意见建议和支持举措,确保圆满完成中央安排部署的各项林业任务。
张建龙强调,创新的源头在于基层,经验的积累在于实践。当前正值收官“十二五”、谋划“十三五”的关键时刻,全国林业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林业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谋划林业改革发展,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力争在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张建龙强调,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加快造林绿化进度,加强森林抚育经营,保质保量完成全年营造林任务。要加快推进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国有林区改革要实行政企、政事、事企和管办“四分开”,建立精简高效的国有林资源管理机构,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监督体制;国有林场改革要明确国有林场的公益属性,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骨干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并解决林场职工的保险、养老问题,做到“定性”“定编”“定保”。要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面保护天然林,严守林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大熊猫、亚洲象、东北虎豹等重要生物物种,建立珍稀濒危物种国家公园。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封禁保护与人工治理相结合,坚持大工程带动大发展,不断加大防沙治沙力度。要加强顶层设计,尽快推动国家层面出台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断恢复和扩大湿地面积,全面保护自然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