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林业法治水平 为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中国绿色时报7月5日报道(记者 焦玉海 尚文博) 7月4日,全国林业法治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强调,林业法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体现。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升依法治林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张建龙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中全面依法治国是重要内容之一。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林业法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加强林业法治建设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深化林业改革的重要保障,意义十分重大。
张建龙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林业法律体系逐步完善,林业执法更加规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基本建立,林业普法深入开展,林业主管部门行政决策继续向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迈进,林业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是,与人民群众对保护绿水青山的迫切期待相比、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各项要求相比、与建成法治政府奋斗目标相比,我国林业法治建设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十三五”,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总要求,加快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建立健全更加完备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探索完善林业执法和监督体制机制,继续加大林业普法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林业法治水平。
张建龙对加快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提出6点要求。一是抓好重点领域林业立法。要从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构建法治政府的全局出发,针对林业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分清轻重缓急,分层次加快推进林业立法工作。当前,要重点做好森林法修订和湿地保护条例制定工作,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刚刚修订通过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法规;要统筹抓好森林城市、国家公园、天然林保护、国有林场、石漠化防治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二是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结合实际推动林业综合执法机构以林业主管部门名义统一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积极探索实施由森林公安机关统一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的综合行政执法模式。要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改善基层执法设施和装备条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制度。建立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息平台共享、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三是提高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林业主管部门要带头守法执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尽快建立林业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进一步做好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工作,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内部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风险评估、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林业行政行为。完善内部应诉工作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能力建设,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专项经费。五是加强林业法制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林业法制机构建设,积极推动林业主管部门单独设置或者明确法制工作机构。加快推进林业法制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推行林业主管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六是提升林业系统法律素养。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完善林业主管部门学法用法和教育培训制度,注重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张建龙强调,全面完成“十三五”林业法治建设任务,必须加强对林业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把林业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形成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自觉行动和浓厚氛围;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紧紧围绕林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找准林业法治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法律和实践相脱节问题,扫清推进改革发展中的制度障碍,充分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做到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用改革和创新推进林业法治建设。
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陈述贤,副局长张永利、陈凤学、彭有冬,局总工程师封加平,局总经济师张鸿文出席会议。张永利主持会议并作总结,陈凤学就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作安排部署。
会上,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黑龙江省林业厅、上海市林业局、湖南省林业厅、广东省林业厅、四川省林业厅、云南省林业厅作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