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林少春任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图/简历)

27.04.2015  18:16

  羊城晚报讯 记者尹安学、通讯员粤组宣报道:近日,中央批准:林少春同志任广东省委常委。省委决定:林少春同志任省委政法委书记;马兴瑞同志不再担任省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林少春简历

  林少春,男,汉族,1962年5月生,广东汕头人,198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武汉地质学院地球物理探矿系金属与非金属地球物理勘探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

  现任广东省副省长。

  1978.10-1982.09 武汉地质学院应用地球物理勘探专业读书;

  1982.09-1985.09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质新技术研究所助工;

  1985.09-1988.03 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助工;

  1988.03-1992.02 广东省监察厅二处副科、正科级干部(1988.02-1990.07北京人文函授大学法律系大专班学习);

  1992.02-1995.12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科级秘书(1993.07-1995.03挂任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惠州市大亚湾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94.03- 1997.06中山大学经济系在职硕士学习);

  1995.12-1997.06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1995.04-1996.01挂任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

  1997.06-2000.02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处职秘书;

  2000.02-2002.12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2002.12-2004.01 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4.01-2004.04 阳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4.04-2008.03 阳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8.03- 2012.09 阳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10.09参加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组部第3期中青年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学习;2011.04参加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中组部第6期中青年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学习;2012.03-2012.07参加中共中央党校第3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2.09——   广东省副省长

  中共十八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十一届中共广东省委委员。

  分工:分管民族、宗教、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妇女、儿童工作。

  分管省民族宗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妇儿工委。

  联系团省委、省妇联、红十字会。

  (注:林少春资料图片及简历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