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业务培训班在广州举办

12.11.2014  12:16

为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依法行政,建设培养一支敬守业、懂政策、熟法律、能办案的调处队伍,11月3日至5日,省林业厅在广州举办全省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业务培训班。广州、韶关、梅州等14个重点市的调处办、林业局、镇政府、林业站共93名处理纠纷一线的办案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省调处办、省林业规划院等单位的专家授课。培训内容丰富,主要针对山林纠纷依法行政中的薄弱环节和执法中容易混淆的问题。培训课程有“行政诉讼案件答辩注意事项及典型案例分析”,“林权历史沿革和典型案例分析”、“调处工作程序及证据认定”,“林业识图用图”,“完善调处法律文书、规避办案法律风险”。通过培训学习,学员反映对林权由来和发展的历史脉络清晰,完善法律文书、依法办案的能力增强。

最后,培训班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调处山林纠纷的高度要求全体调处干部做到:一是要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务必端正态度,对问题不掩盖、对责任不回避、对工作不推脱,认真依法办案,努力解决群众诉求。二是依法处理,完善程序。要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规范调处操作规程,善谋小节、注重细节,对调处的申请、审查、立案、调查、取证、调解、处理、送达、应诉、归档各环节精细管理。三是坚持学习,提升素质。调处工作经常面对群体性错综复杂的问题,要求我们调处干部要善于学习,多向专家学、书本学、实践学,及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与“法治精神”要求不符的地方,坚持依法调处,营造全省依法行政的良好工作氛围。(厅调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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