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亲笔信承认投毒 父亲泪流满面
复旦投毒案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是受害人黄洋的室友,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今天迎来新进展
林案进入死刑复核阶段后,因更换律师已引发关注。21日,林森浩分别于6月5号写给父亲的家书和于7月10号写给二审辩护律师斯伟江的信曝光,林森浩在两封信中承认向黄洋投毒,既不同意父亲更换律师,也不同意作无罪辩护。
据林案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介绍,6月4日林父给唐、斯二律师发短信,说要解除委托合同。第二天两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林森浩,告知其父亲要更换律师的想法,林本人坚决不同意更换律师,于是给父亲写了这封信。林森浩在亲笔信中告诉父亲,不同意为自己作无罪辩护,决定保留斯伟江、唐志坚作为自己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并坦承,“我确实向黄洋投了毒,我只能认,也必须认。”林森浩在另一封信中邀请律师斯伟江重新做自己的辩护律师。
斯伟江透露,林森浩写给自己的信由林委托上海法院转交,而林森浩写给父亲的信则从律师唐志坚处获得。斯伟江表示,他已从上海法院了解到,林森浩已经解除了对北京律师谢通祥的委托代理关系,“林森浩曾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声明,表示解除对谢通祥律师的委托。最高法约谈林森浩后,了解了他本人的想法,表示愿意尊重林森浩自己的意见。”
唐志坚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对于林森浩写给父亲承认自己投毒的信,因为考虑到其新的代理律师辩论策略上的一些问题,在给林父看过之后一直没有公开。但目前林已解除新代理律师的代理关系,因此考虑可以公开。对于斯伟江提到的林森浩解除和新代理律师代理关系一事,其父亲委托的新代理律师谢通祥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目前他不知道情况,也没有接到通知,谢通祥说稍后林父会有一个声明。但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成都商报记者多方联系无果。
林森浩致父亲林尊耀信件(摘录)
“不同意无罪辩护”
“现在有部分人认为我应该为自己作无罪辩护,我不认可这样的观点。中国有句话:事实胜于雄辩。在事实面前,巧舌如簧只能是信口雌黄。我确实向黄洋投了毒,我只能认,也必须认,我理应承担掉法律规定下的我的那部分责任,至于执法程序以及结果是否清濯,我管不到,但我能管好自己的那份责任。”
“援引历来战场的经验,临阵换帅往往是不利的。斯、唐两位律师就是我这次历时已经一年多的战斗的统帅,他们的人品、能力以及责任心是我绝对信任的。”
“在我们国家,谣言是非常可怕的,因为人云亦云的非常多,我们的人民太缺乏一种公正客观地调查研究后再作决定或发言的品质了。在这种氛围里,作为这场战斗的负责人员,我们必须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心态,必须清醒并时刻地警惕着,坚定已经作过深思熟虑之后所形成的信念。”
“用老家的话来说,这就是“命理”。该我得的,逃不掉,不该我得的,强求也得不到。 爸,我是个不孝的儿子,望您老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