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荣获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5.11.2017  15:55

日前,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三部委联合表彰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标兵和先进个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被评为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我省湛江市防护林场蔡崖同志荣获全国防沙治沙先进个人。

据了解,近年来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林业生态建设的大局,根据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防沙治沙职责,强化措施,加强全省沿海沙区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使沿海地区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在沿海沙区区划界定了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1745.4万亩,实现了生态公益林全覆盖,并逐年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2017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平均每年28元/亩;二是通过构建省、市、县三级生态公益林管理体系,组建县、镇、村三级生态公益林管护队伍,落实沿海沙区管护人员3989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落实率达100%;三是组织实施沿海防护林和林分改造等省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严把质量关,使沿海沙区造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以来,我省沿海沙区共完成新种改造沿海防护林300多万亩,红树林造林7.6万亩,封山育林326多万亩,完成中央和省财政投资16.31亿元。目前,全省3033公里的宜林海岸线上已营建防护林带2797公里;现有红树林15.7万亩,占全国红树林总面积的46.8%。

根据2014年第五次沙化监测结果,我省沙化土地总面积为80.73万亩,有治理措施的沙化土地面积为76.87万亩,占全省沙化土地面积的95.2%,其中采取生物措施治理的面积为53.56万亩,占66.3%;采取农艺措施的面积为23.31万亩,占28.9%;没有采取治理措施的沙化土地面积仅为3.86万亩,全省沿海沙化土地基本得到治理,沿海沙区生态状况和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沿海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