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枚戒指让她陷囹圄失主求法院网开一面

17.08.2014  18:22

  争议焦点

  检方:耿某身为酒店员工,其职务是打扫房间,可能经手客人财物,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客人上午离开房间,下午才发现戒指遗失,遗忘物转化为酒店临时占有,而耿某非法占有该戒指,当以职务侵占罪认定。

  辩方:耿某只是普通服务员,打扫卫生只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而不是利用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职务便利,当以侵占罪认定。该罪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起诉法院才受理。该枚戒指当以“遗忘物”来定性,而不应当以“本单位财物”定性。

  信息时报讯(记者何小敏通讯员周武和)一时贪念,酒店女服务员耿某将客人遗落的金镶翡翠戒指“收入囊中”,面对警方询问,又借机将戒指扔进厕所,终良心发现挽回损失。然而,她仍被以职务侵占罪诉至法院,至今失去自由4个月。昨日上午,该案在白云区法院开庭审理,失主出具请求书,望从宽处理。

  客房捡戒指扔进厕所

  1990年出生的耿某来自河南,初中文化。案发前,她在白云国际机场铂尔曼大酒店做了3年的客房服务员。

  今年4月13日上午10点左右,她像往常一样进入一间客房打扫卫生。在卫生间,不经意间发现了一枚翡翠戒指,24岁的耿某既惊又喜,爱不释手。按照规定,她应该通知总台让主管来处理。但这一次,她如获至宝,选择了沉默。

  就在几个小时以前,从北京来穗参加某培训课程的助教朱女士刚从房间搬走,准备上完课直接坐飞机回家。下午3点左右,朱女士突然意识到手上的戒指不见了。她马上找同事去酒店前台问,但被告知没有捡到。心急如焚的朱女士于是赶回酒店找了个遍,无奈之下选择报警。

  随后,耿某被带往派出所接受询问。当晚,耿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十分惶恐,趁机将戒指扔进了厕所。次日,再次有人前来询问耿某,听说戒指对客人很重要,耿某终于交代了戒指的事,后指引公安机关找回。该戒指为18K金镶翡翠戒指,经鉴定,价值6万元。

  是公诉还是自诉存争议

  4月14日,耿某被警方拘留。之后,白云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其提起公诉。昨日上午,该案在白云区法院开庭审理,庭上耿某始终哽咽不止。

  庭上,对于案件事实部分,控辩双方不存在异议。但对于指控罪名存在分歧。检方认为,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所谓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检方认为,耿某身为酒店员工,其职务是打扫房间,可能经手客人财物,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客人上午离开房间,下午才发现戒指遗失,遗忘物转化为酒店临时占有,而耿某非法占有该戒指,当以职务侵占罪认定。

  辩护人广东尚之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霍永基则认为,当以侵占罪认定。刑法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以侵占罪论。该罪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起诉法院才受理。霍永基认为,耿某只是普通服务员,除了她之外,查吧员、楼层主管、客服部主管等均可进入房间,耿某打扫卫生,只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而不是利用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职务便利。

  霍永基同时认为,该枚戒指当以“遗忘物”来定性,而不应当以“本单位财物”定性。他还举例说,2009年深圳机场女清洁工梁丽在候机大厅捡走旅客黄金一案,最后被检方定性“侵占罪”不予公诉。霍永基认为,应当终止本案审理,而如果法院受理耿某侵占案,则希望能判处其缓刑。

  针对辩方意见,检方又当庭补充称,耿某将戒指扔进下水道冲走的行为还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按照重罪吸收轻罪原则,于是以职务侵占罪起诉。霍永基则回应称,检方指控当以起诉书为准。

  失主求网开一面从宽处理

  庭上,还出示了一份由朱女士签字的请求书。朱女士说:“这是一枚非常漂亮的戒指,爱美之心是女人的天性,本人原谅当事人一时糊涂的冲动,也因我的不慎,导致女服务员爱美的贪念。”朱女士希望法院对其从宽处理,网开一面。

  在最后陈述时,想到年幼的孩子,耿某禁不住哭了出来,并说这是“铭记一辈子的教训”,耿某同时对朱女士和酒店表达了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