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警员枪杀逃犯被判刑 检方提出非常上诉(图)
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新网4月2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桃园市警局杨梅分局警员叶骥朝通缉犯开枪致死遭判刑定谳,“检察总长”颜大和认为,事实审法院审理时通常会问被告有没有事情要陈述,叶骥还没陈述就宣判,程序违背法律规定,提起非常上诉。
此外,颜大和也指出,毒物反应显示死者罗文昌生前有吸食毒品,原审没调阅法医研究所的鉴定报告,了解罗文昌当时精神状况,司法也有必要厘清叶骥算不算是正当防卫。
叶骥婉拒受访,仅通过脸书致谢,表示不管最后结果如何,这次案子上级长官全力相挺,相信是基层警察的最好后盾,也让他们能放心工作。
叶骥去年拦检窃盗通缉犯罗文昌时,朝罗腿部射击三枪,造成罗双下肢贯穿伤达十个伤口,不治死亡,叶称遭罗驾车冲撞 ,才依警械使用条例规定对被害人的脚部开枪,非致命部位;“最高院”认为罗文昌未持械、无攻击行为,叶骥积极执勤无不当,但用枪方式超过必要程度,判刑半年、可易科罚金18万元(新台币,下同)定谳。
此案引起舆论哗然;叶骥不服判决递状声请非常上诉,“检察总长”颜大和认为,法院审理时在辩论程序有瑕疵,且采证也有不足之处,符合非常上诉要件,日前提起非常上诉。
香港警政署表示,警察身为执法者,常要采取干涉、取缔等强制作为,很难避免与人民权益有所冲突,只要是依法行政,依职权执法,警政署都会力挺。不过,现今民意高涨,民众用放大镜检视,随时都可能指控警察勤务疏失,也特别提醒警察注意执勤技巧、权限、程序规定,尤其要确实搜证,以备诉讼能举证自保。
根据统计, 2011年至2015年6月,台湾因“警察勤务疏失”提出的“国赔”案件达186件,其中使用警械致人死伤申请8件,叶骥案是其中少数再进入“国赔”诉讼的争议案件。
颜大和为叶骥提非常上诉,获得不少基层警察称赞,桃园市警局昨天(20日)也发出三点声明,除了感谢“检察总长”,市警局将替叶骥聘请最好的律师,费用由警察局支应,也希望未来的判决结果,可以让警察依法大胆用枪;桃警各单位警察也在脸书串连,力挺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