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黑诊所”不能放过房东

22.09.2014  11:20

  [辣评]

  莲 城

  本报报道,近年来,因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致人伤残的案件时有发生。我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去年10月至今年8月,共查处非法行医“黑诊所”406家,罚款金额77万元。

  无牌经营的“黑诊所”非法行医,不只是偷税漏税、扰乱医疗市场秩序,也给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带来威胁,因此一直是相关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怎奈,“黑诊所”行医投资成本低廉,租几间房子、购置点简单的药品及医疗器械就可以开张,因此往往是今天被取缔,过几天又重新开张。更有甚者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今天在此处被查处,明天又在彼处另起炉灶,让相关部门防不胜防。

  从以往查处的情况看,“黑诊所”大都是外来人员开设的,一般没有固定的地点,城乡出租屋就是其立足之地。据卫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黑诊所”大部分租用出租屋,出了问题一跑了之,受害人难以维权。需要诘问的是,“黑诊所”经营者置法律于不顾,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而明明知道对方开“黑诊所”从事非法行医,既不向有关部门举报,还把房屋租给他们的房东,又该当何罪呢?很显然,“黑诊所”难以铲除干净,除了有关部门打击力度欠缺,更大的“病根”还在于出租屋的不规范管理。非法行医者随便都能租到房子,相关部门又怎能清理干净呢?眼下部分出租屋的主人,已成为“黑诊所”非法行医的帮凶。

  医疗安全事关百姓的生命健康,是重大而基本的民生问题。非法行医问题在我国已成痼疾,并非一朝一夕就能解决,但是也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去努力解决,不能任其泛滥。笔者认为,打击“黑诊所”,既要不断加大打击惩处力度,还要通过制度的完善来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如果为“黑诊所”提供经营场所,出租屋主也要受罚;房客违法经营闯祸,房东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此,没有立足之地,“黑诊所”才会取缔一家消失一家,最终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