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打响空气保卫战 查处145家污染企业

21.10.2014  09:35

  秋冬季节,灰霾天气相对严重。10月20日,东莞市环保局对外通报称,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源监管,有效治理大气污染问题,连日来,该局开展了空气保卫战专项行动,累计查处145家企业。

  连日来,市环保局对全市各空气自动监控站点周边区域大气污染源进行专项检查。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各环保分局根据镇内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专项检查计划,联合辖区环监大队,通过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重点对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企业,火电、水泥、化工、陶瓷、玻璃、餐饮服务业,使用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锅炉的企业,扬尘重点污染源等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据统计,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691人次,检查企业790家,其中工业企业600家,汽油储运销售单位67家,餐饮服务业油烟单位71家,无证无照污染单位3家,其他类型企业49家。

  环保部门共向57家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发现并依法查处了145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其中违反建设项目管理的107家(其中未验先投16家、未批先建32家、擅自增加生产设备8家,其他51家),擅自闲置、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21家,擅自改变锅炉燃料的12家,其他环境违法行为5家。

  市环保局表示,接下来,该局将对此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企业切实落实整改措施,问题得到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在此基础上,环保部门将继续多管齐下,依照职责范围加强对企业的执法深度精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予以严肃处理,提高违法成本及行政威慑力。

  对执法过程中发现部分VOCs企业经常出现排放较大异味情况,环保部门计划形成名单,由监测中心站加强监测频次,及时掌握企业排放污染物状况,督促企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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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四类突出问题

  急需整改

  1.企业普遍存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没有建立或者建立不齐全,用于废气处理的活性炭购买单据无存底,废弃活性炭进行转移处置的记录不完善等情况。

  2.部分企业责任人环保守法意识淡薄,存在“未批先建”、“未批先投”、“未验先投”,随生产情况变化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擅自改变锅炉燃料、擅自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持有效的排污许可证进行生产的意识不够清晰。

  3.部分企业虽未存在锅炉改变燃料行为,但其周边存放有木柴、煤等未经许可燃料,存在改变锅炉燃料嫌疑,而且现场调整难度不大,导致取证非常困难,极易逃避监管。

  4.部分加油站回收气泵损坏、气罩无定期更换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整改;部分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有运转,但挥发性有机物异味较大,执法人员已对其下达指令性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