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警方查获一团伙 三人合演撞拖拉机“碰瓷”戏

19.05.2016  11:13
经查,自行车方的张某、何某海伙同朱某乐于当日上午骑自行车到双坑污水处理厂路段,选择拖拉机、三轮车等无保险车辆为目标车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事先弄伤的骑车人员声称被撞伤要求赔偿医药费,一人冒充事故的目击者作伪证并帮腔,以此敲诈拖拉机驾驶员罗某开钱财。

  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陈伟东) “碰瓷”泛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很多人对此并不陌生。但你恐怕想不到,有人为“碰瓷”竟骑自行车与拖拉机碰撞!近日,大埔警方查获一个“碰瓷”团伙,该团伙还多次用这种方式进行敲诈勒索。

  据了解,5月11日上午11时许,大埔县湖寮镇双坑污水处理厂附近路段发生一宗交通事故,一辆自行车与拖拉机发生碰撞。大埔县公安局交通民警在勘查事故现场和向双方了解事故情况,共乘自行车的两人到了医院,但一直不敢提供身份信息。民警从他们躲躲闪闪的眼神和言辞中看出这宗“事故”不寻常,初步判断系“碰瓷”,并移交派出所进行侦查。经查,自行车方的张某、何某海伙同朱某乐于当日上午骑自行车到双坑污水处理厂路段,选择拖拉机、三轮车等无保险车辆为目标车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事先弄伤的骑车人员声称被撞伤要求赔偿医药费,一人冒充事故的目击者作伪证并帮腔,以此敲诈拖拉机驾驶员罗某开钱财。张某与何某海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经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该团伙共有5名成员,除当日在湖寮镇通过同样方式敲诈勒索三轮车驾驶员得手200元外,他们还在外地作案2宗共得手30000元。目前,张某(男,22岁,四川省达州市人)、何某海(男,17岁,清远市人)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刑事拘留,而朱某乐在逃,案件的侦查和追逃工作仍在进行中。

  警方提醒,购买车辆时要一并购买车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切勿慌张,保护好现场以便交警定责,若发现对方不断要求私了并索要钱财,很可能是遭遇“碰瓷”,要第一时间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