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生态环境分局查获一起跨镇非法转移处置废机油案

24.05.2021  23:43

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不能随意处置,也不能随便收购,否则不仅会污染生态环境,还会触犯法律。5月24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以下简称“横沥生态环境分局”)通报一起跨镇非法转移处置废机油案,现场查获废机油2.39吨,涉事企业和个人均被立案查处。

蹲守6天

查获废机油2.39吨

东莞汽车保有量超过300万辆,辖区内4S店多、汽修厂多。在日常巡查中,横沥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内有人非法收购、倒卖废机油、废液油。收购人员非常狡猾,通常选择在夜深人静的晚上或者休息日交易,而且交易方式也非常隐蔽。

为了不打草惊蛇,横沥生态环境分局采取“守株待兔”“布点蹲守”策略。经过六天的蹲守,5月22日早上8点,狡猾的“狐狸”露出了尾巴。在横沥镇恒泉路上,负责蹲守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发现,一辆蓝色货车开到一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门口,司机从车上拉下2个大铁桶进入公司。执法人员悄悄接近该蓝色货车,发现车上还有10多个铁桶装有废机油,这正是回收废机油的车辆。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将情况上报。

接报后,横沥生态环境分局立即启动联合执法机制,一方面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增援;另一方面联系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快速赶赴现场拦截嫌疑车辆。在公安人员协助下,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这家汽车服务公司现场负责人徐某、回收废机油的王某展开现场调查。

经审问,徐某和王某分别对非法转移和回收废机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徐某和王某还承认,他们知道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回收废机油都属于违法行为,但他们仍私下进行交易。现场清点,当场查获废机油2.39吨。

倒卖废机油

最高罚款500万元

横沥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核查发现,徐某所在的某汽车服务公司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转移协议。但是,该公司却未把所有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全部转移给危废处理单位,而是四次把废机油卖给王某。查获的当天,该公司就卖给王某两桶约300公斤的废机油。

据介绍,汽车维修点把废机油交给专业机构处置,需要支付1000多元/吨的处置费用,而私下倒卖,每吨还有五六百元的收入。这促使不少汽车维修点铤而走险。

据回收废机油的王某交代,当天货车上有12桶废机油,其中2桶就是从该公司回收的,其余是从虎门镇的汽车维修厂回收。王某还供述称,2018年起,他就到东莞各镇街汽修厂回收废机油,目前已与30多家汽车维修厂发生废机油回收业务。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横沥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分别对某汽车服务公司和回收废机油的王某制作双笔录调查取证,依法进行查处并立案处理。

根据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从事废机油、煤油收集、贮存、经销活动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危险废物的条款执行。无许可证倒卖废机油的,将面临最高500万元的罚款。

当前,东莞正着力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工作,将持续开展打击工业固体废物环境危废犯罪行动,依法查处涉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产废企业应当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工作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抓好法律落实,进一步提升企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东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加强执法,铁腕治污,以新《固废法》施行为契机,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案件多发频发态势,坚决守牢环境安全底线,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文字:周桂清

摄影:周桂清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