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疑收无投票权人捐款? 最高恐挨罚百万台币

19.09.2015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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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长柯文哲(台湾《联合报》资料照片)

  中新网9月19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一位未达投票年龄的年轻人,因去年捐给当时参与台北市长选举的柯文哲1000元(新台币,下同),“监察院”已去函要求说明清楚,若属实,该年轻人将被处罚2000元;柯文哲也可能因此被裁罚20万至100万元。

  “政治献金法”规定,拟参选人不得收受“未具有选举权之人”捐款,收受后一个月内应将政治献金返还;逾期或不能返还者,应于收受后2个月内缴交受理申报机关办理缴库。

  “监察院副秘书长”许海泉表示,“监察院”会请受捐赠的当事人柯文哲说明;若柯文哲接受未成年人捐款,未能于法律规定期内返还或缴库,就有可能被罚20万至100万元。官员表示,如果柯文哲阵营可以说出相关理由,“监察院”可依“行政程序法”,考虑酌减罚锾。

  《联合报》记者18日晚去电台北市政府正副发言人,但均未接通电话。

  许海泉表示,现行“政治献金法”很严苛,但法有明文,“监察院”还是须执行,未来修法已建议改为“6万至120万元罚锾”。

  许海泉表示,“监察院”至目前为止,都属正常查核,未有任何针对性,目前还在查证阶段,会请这位年轻人说明。如果他在去年投票前夕还没有投票权,又捐了政治献金,就可能得裁罚两倍,也就是2000元。

  柯文哲可能因为收受未具投票权的年轻人政治献金而受罚,并非首例。2011年,民进党“大选”参选人蔡英文就曾因收到小学学童的扑满政治献金,被“监察院”提醒,惹出“三只小猪扑满”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