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II标准柴油车可暂不限行

09.10.2014  11:42

  经过长达半年时间的征求意见和社会风险评估,东莞市政府近日正式明确了于今年11月1日起逐步实施东莞市第四、五、六阶段环保标志分类限行。对于一些国II标准柴油车,经过检测的,也可暂不受限。

  东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最终确定第四五六阶段的限行方案,从11月1日起逐步实施,目的就是通过限行来倒逼黄标车淘汰。在环保限行方案中,镇街公交黄标车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暂不在镇街中心区限行(环城路以内(含)限行)。

  对一些国II标准柴油车,经过检测的,也可暂不受限。国II标准柴油车指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注册登记的压燃式重型柴油车辆、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注册登记的第二类轻型燃烧柴油的车辆,经检测合格后,可领取“东莞市内不受限行”印章的黄色标志。已领取“东莞市内不受限行”印章的黄色标志的车辆,2014年12月31日(含)前暂不实施限行。该负责人强调,此次市政府的文件中所指的黄标车限行,不仅包括本地车辆,外地的黄标车闯入限行区一样会被罚。但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限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