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搭建深圳标准自我声明和公开信息平台标准由“备案制”变“声明制”

13.01.2016  11:58

  2016年1月1日,《深圳市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团体标准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方便企业。该办法规定,企业、团体应当在产品正式生产、服务正式提供前,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团体标准。

  标准由“备案制”变“声明制”将为企业有效节省办事时间。深圳市已搭建深圳标准自我声明和公开信息平台,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全部在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网上办理,不再受办公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同时,该平台也为企业和团体主动公开标准信息提供了一个自我展示和自我要求的途径,推动标准信息共享,加强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

  该办法实施后,原企业标准的事前审查也将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对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自我声明公开信息,责令发布者改正,拒不改正的取消声明公开,并在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公示公告区进行公示。同时,结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对产品、服务不符合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理。

  (深圳市市场和质监委 包丽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