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语警戒”不如认真执法

19.06.2015  13:04

  ■ 黄义涛

  近日,据《南方日报》报道:一条“简单粗暴”劝人不要横穿马路的警示标语“你丑你横穿”日前走红网络,同时引发网友的“造句”热潮,衍生出“你胖你闯灯”、“你蠢你别车”等句式。“你丑你横穿”的原创者厦门大学学生的相关试验表明,此类粗暴型标语劝阻效果明显,行人横穿马路率直降三成。

  对于这些“简单粗暴”的交通标语,公众有弹有赞,笔者并不一概否认标语的功能和效用,事实上,适当地利用标语来宣传新政策、推广新做法,有其积极的一面。但面对众多的交通乱象,交通标语实际上治标不治本。就我国社会目前使用标语的频率和规模来看,标语首先容易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在人治的社会里,这可能便于执法和普法,但在法治社会,这种普法的方式和效果就需要反思了。比如,我们屡见“严厉打击××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类标语,至于具体构成何罪、应当承担什么刑事责任,民众却不得而知。

  此外,过多地使用标语,往往产生我们始料不及的后果。如果说在一些重要的路段标明“事故多发区”确有必要的话,那么太多的标语沿途飘扬,就难免带来视觉疲劳,甚至诱发交通事故。    在一个法治和民主的社会,有的标语完全没有必要,有的甚至属清除的范围。法治社会是一个理性社会,一切按规则行事,不需要靠铺天盖地的标语来动员全民行动。至于那些野蛮的、充满着暴力内容的标语,更应当在现代社会退席。

  一些人不遵守交通行为的习惯已经养成,想要让其一下子改正也不太可能,但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耐心,要通过宣传教育。对于一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曝光也无妨,让更多人了解自己的行为是不文明的,从而改正。此外,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最重要的还是要求执法者做到违法必究。执法部门要经常上路依法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现场执法,加大处罚力度,该罚则罚,杜绝一些讲人情、走后门的错误做法。让每一个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违法乱象,这比任何 “简单粗暴”的标语都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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