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校内骨折伤愈入学受阻 学校曾赔付40%医疗费

25.07.2015  10:19

  广州日报清远讯 (记者曹菁 通讯员百关)清远一名小学生因在校园发生意外导致手臂骨折,伤愈后至今大半年了,仍被校方拒绝入学。昨天,该学生的家长姜先生向媒体透露,由于当时与学校签署了一份处理意见书,校方承诺负担40%的责任,并为受伤学生支付了12000元的医疗费。而在小姜同学获赔了意外险的赔付后,校方要求家长返回这12000元的40%。

   手臂骨折学校担责40%

  “现在孩子手臂基本痊愈了,很想重返校园,可是校方一直拖延不办。”昨天,姜先生向媒体讲述了自己的烦恼。

  据其出示的与校方签署的意外处理书面意见书,事发在去年10月31日上午10时许,六年级的小姜同学和另一学生在校园操场草地玩摔跤发生意外。经诊断,该生左前臂骨折,需要住院治疗。

  经过取证分析,结合伤者家庭的经济情况,学校对此事责任作出如下认定:两学生各负30%责任,学校负40%责任。

   获保险赔付后入学被拒

  据悉,小姜多次住院治疗,医疗费总共用了三万多元。按照责任百分比,学校付了小姜12000元的医疗费。由于该生购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学校的意外险,小姜额外获得了12000元的保险赔偿。

  学校提出,学校也应分得这12000元的40%。姜先生并没有答应。小姜的伤好后非常想回学校,但遭到学校的推诿与拖延。昨天,该校回应,处理意见书里面有提到校方将会承担40%的责任,但这是指扣除所得的保险赔偿之后,再进行计算的。

   学校放弃索回垫付款

  校方昨天表示,签署处理意见书的初衷并非要分小姜同学的保险赔偿金,由于与家长沟通不够充分,造成了这次误会。校董会在得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后,表示愿意放弃索回垫付款项中多出的4800元,并减免该生的学费。对于校方的这次处理态度,学生家长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