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攀登计划专项资金项目推进工作会议

13.07.2015  12:09

7月10日上午,我校在湖光校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了2015年度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攀登计划专项资金)立项项目推进工作会议。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向献兵,校团委书记尹喜、副书记袁仁广、攀登计划项目的团队指导老师及团队成员、各学院团委书记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尹喜介绍了我校2015年度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的有关情况,宣读了《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强调了省对资助资金的额度和使用绩效目标考核的有关要求。他说,省的资助资金日前已下达到学校,学校也将按照1:1配套经费支持立项项目开展研究。另外,学校还将开展“海之帆——起航计划”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培育工作,在学校里立项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的项目,为以后参与省攀登计划专项资金竞争和“挑战杯”竞赛做好准备。

向献兵在总结讲话中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满信心和决心,按照要求认真实施,按时结题验收。二是校院合力,及早实施,把学校的科研优势转变为教育优势,大力发展科技创新。三是打造、支持一批有实力的团队,有计划地凝练方向,主动谋划,对有潜力的项目持续支持,力争出大成果。

 

 

相关资料:省攀登计划专项资金资助金额和绩效目标

一、项目资助等级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重点项目每个资助4.5万元,一般项目每个资助1.5万元。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重点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每个资助1万元。

(三)科技发明制作。重点项目每个资助6万元,一般项目每个资助2万元。

二、项目结题验收实现以下绩效目标:

(一)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重点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或SCI、EI发表1篇学术论文。一般项目要求发表1篇学术论文。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重点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或SSCI、CSSCI发表1篇学术论文。一般项目要求发表1篇学术论文。

(三)科技发明制作。重点项目要求制作出实物,同时要申请1项专利及发表1篇学术论文。一般项目要求制作出实物,同时要申请1项专利或发表1篇学术论文。

其中要求各申报单位必须推荐立项项目参加“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综合成绩将作为本单位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本科生项目,参加“挑战杯”竞赛并获得省赛一等奖以上可等同于发表1篇核心论文。

广东海洋大学2015年度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及资金分配表

 


 




(新闻主编:翁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