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校园主要道路、楼宇等命名征集活动的方案

01.12.2014  19:15

校园道路、楼宇等是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文化元素命名,规范道路和建筑物的称谓,既可增强校园文化氛围,优化育人环境,提升我院的文化品味,又可为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便利。根据我院总体规划,拟系统设计和规范校园道路、楼宇、园林、广场等名称,并设置标识,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向全院广大师生员工征集校园道路、楼宇等命名意见稿,特制订本方案。

一、命名原则

校园设施的命名应体现人文性、规范性、系统性和适用性,命名应源于办学理念和大学之道,观照地域自然风光特点,体现地方文化特色,蕴含中国传统文化底蕴,突出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构建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二、命名要求

1、大学的道路、楼宇、园林、广场等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这些设施命名应体现大学的丰厚文化内涵,有利于培育大学文化品位。

2、命名应体现“崇德、尚学、精艺、笃行”的校训精神。

3、宜上应天象,下合地理,立足于学院实际地缘特征,与学院的地域特色和所处自然环境紧密相联。

4、中致人和,显示天人合一、和谐向上的气象,要体现学院的办校理念,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激发师生志存高远、科技兴校,读之耐品味耐咀嚼。

5、充分体现个性化原则,基本反映技术性大学的属性和功能,意义指向单纯,容易辨识,避免产生误解和歧义。

6、用词简明得体,言简意赅,不媚不俗,忌偏忌怪;音韵平正通达,朗朗上口,读之顺口,闻之入耳。

7、命名应着眼于长远,注意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

8、可以借鉴其他学校或单位的命名方式,但不得抄袭。

三、命名对象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调研决定,我院需要命名的有4条主要道路和3个学生宿舍区,图书馆、体育馆等功能明确且单一的建筑物不再命名,教学楼和实训中心也不再命名,将以数字序列表示。详情见附件表格。

四、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 2015年1月5日。

六、征集方式

1、有意参加命名活动的老师或学生,请下载并填写附表(见附件)。

2、命名稿上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必须填写。

3、本活动只接受电子版投稿方式,请将填写好的word命名稿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明艺(86211805)、刘运华(86211858)

七、奖励方法

  届时学院将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七个命名对象共设七个单项奖,每个奖金500元,每个对象最终评选出一个最佳命名作为获奖单位,若有雷同者,则视为一个集合单位共同分享该荣誉。                                                                                                 

 

 

 

广东科技学院党群工作部

2014年12月1日

 

 

附件:1、 命名征集表

                  2、 广东科技学院道路、建筑示意图简 (显示图片后点击右键图片另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