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校园刑事案年均超千起 非正常死亡人数高位徘徊
[ 摘要 ]2010年至今,全省校园发生刑事案件5304起,年均超过1000起。
南都讯 记者黄怡 见习记者陈燕 通讯员刘力强 户治国 王光飞广东校园安全事故九成为中小学生,而三成左右的中小学、幼儿园无监控设备,1237所学校没有围墙。省政协专题视察报告显示,校园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报告披露,2010年至今,全省校园发生刑事案件5304起,年均超过1000起。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在高位徘徊。报告建议,尽快出台校园安全管理条例,并把校园安全与相关领导的“乌纱帽”挂钩。
据省政协视察报告提供的数据,2010年至今,广东省校园发生刑事案件5304起,数字惊人。从2009年至2013年,全省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分别为758人、764人、732人、680人、547人,虽然逐年下降,但绝对数仍在高位徘徊。
教育部20 12年统计数据表明,广东省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为万分之0 .524,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排名第18位。
据省教育厅的统计分析,全省学校安全事故有三个明显特点:一是溺水和交通事故占学生安全事故的比例大,其中溺水约占50%、交通事故约占20%;二是学生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中小学生群体,约占学校安全事故的90%;其中95%发生在上(放)学时段、节假日时段,90%发生在校外。三是学生伤害案件发案率虽低(占学生非正常死亡的5%),但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
对于目前校园安全存在的问题,视察报告提出,建议有关部门加快此项法规的立法进程,尽早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校园安全管理条例。
据了解,辽宁、云南、深圳、宁波等地已经相继出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努力实现学校安全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省教育厅也于2006年起草了《广东省校园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虽然已经列入省人大十二届立法项目C类计划,但立法进程严重滞后于当前学校安全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