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高职院校将据学业考试成绩招生 通过录取免高考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晓蕙 吴少敏 通讯员/粤考宣)15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确定广东省明年试行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分类招生录取的改革试点,考生2017年1月参加考试,3月确定录取,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不用参加普通高考。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在高考前完成,2017年3月底前依据学考成绩录取结束。已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并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不能参加2017年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学考成绩录取进高职的考生,与高考录取完全相同。
2017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2017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考试,并以语文、数学、英语3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报考省内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文化素质”录取依据。明年广东将有80多所高职院校拟试行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将占高职院校年度招生计划的30%左右,招生专业除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外,其余符合招生条件的专业均开展此项改革试点。
■焦点问答
问:为何进行分类招生录取改革?高职院校分类招生的招生对象有哪些?
答:对于考生而言,可以减轻应考压力、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增加选择机会,高校方面,可满足多元化的人才选拔要求。考生要符合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并参加高考报名,参加了2017年广东学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或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试,并符合高职院校录取要求,身体健康。
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如何使用?考生在报考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2017年语文、数学、英语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高职院校也可以以语文、数学、英语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作为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综合文化考试”的成绩,成绩当年有效。同时,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学考成绩也可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科目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成绩长期有效。
考生除须报考2017年语文、数学、英语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还要注意自己所参加的物理、化学、生物3门或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是否均获得等级,并且有至少须1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如没有参加或未能达到1个C以上,还需要相应报名参加物理、化学、生物3门或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问: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院校有哪些?招生计划如何安排?
答:广东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院校)都必须参加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在招生计划的安排上,2017年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的招生计划数要占本校年度招生计划的30%左右。各高职院校根据自身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分类招生文、理科专业计划,由广东省招办汇总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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