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老教师疑得罪校方遭辞退 跑校长室服灭鼠药自杀

24.03.2015  10:11
刘长斌在医院接受治疗。     南都记者 唐建丰 摄 -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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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斌在医院接受治疗。 南都记者 唐建丰 摄

  ●3月20日 ●东莞利民小学

  南都讯记者唐建丰 东莞利民小学51岁数学教师刘长斌,在校教学多年,今年年初被学校辞退,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校方的单方面行为让他对生活失去了希望,3月20日,他在学校校长办公室喝灭鼠药自杀,后被抢救生还。

  当事人:因得罪过校方所以被辞退

  昨日9时,南都记者在石碣镇人民医院内科病房见到了自杀未遂的教师刘长斌。他正躺在病床上输着液,表情显得很痛苦。

  刘长斌,51岁,是湖北人,年前还是东莞利民小学的数学老师和学校工会主席。他称,自己2006年8月从老家辞职后到东莞进入利民小学当民办教师,每月工资为3000元。

  刘长斌说,2011年1月因为家庭原因,自己曾到石碣镇另外一所小学教学一个学期,到2011年8月又再次被利民小学返聘回来,前后在利民小学干了8年。去年底,校方对教师进行了一些调整,辞退了几位老师,刘长斌在被调整的名单中,而其他几位被辞退的老师得到了合理的补偿已经离开了学校,但自己就赔偿问题多次去找校方领导商谈,但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

  3月20日,刘长斌和学校负责人再次就赔偿问题谈崩。气愤之下,刘长斌想到了自杀,于是他在菜市场买了一瓶灭鼠药跑到利民小学校长办公室里喝下了,随后他被送到石碣镇人民医院。因为送院及时,洗胃后的刘长斌已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仍需住院治疗。

  刘长斌认为,学校在找借口拒绝支付赔偿,他说:“因为我是学校工会主席,曾经多次争取学校老师的权益而得罪过学校董事会领导。”刘长斌说,自己来自湖北农村,一生都是从事教育事业,没想到兢兢业业工作到头来要被辞退而得不到赔偿。

  学校:曾被家长投诉体罚学生

  昨日,南都记者联系到利民小学的肖校长,他对南都记者表示,不存在故意辞退刘长斌一说,是因为今年年初校方曾接到家长投诉,反映刘长斌曾经有体罚班上学生的情况,学校决定对刘长斌进行岗位调整。

  “学校开始没有说解聘,只是将他调整调岗到别的学校,但是刘长斌不同意,在调岗无效的情况下,学校才提出与他解除劳动关系。”肖校长说,按照劳动法,学校解除合同是要按工作年限来赔偿,但刘长斌有体罚学生的行为,被家长投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是依法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只能支付部分补偿金。

  肖校长表示,目前学校还在处理刘长斌自杀一事,校方已经先期垫付了刘长斌的治疗费用,并向东城街道相关部门汇报了此事。

   教育办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东城教育办相关负责人称,这起教师服毒自杀事件已引起街道有关部门的关注,目前人力资源局、公安分局、教育办已经介入事件调查,并一直与刘长斌的家属进行协商调解。

  “校方反映,刘长斌曾被家长投诉有体罚学生现象,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教育部门将介入调查。”该负责人说,双方在就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赔偿问题时存在分歧,建议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说法

  因错被炒需据约定进行赔偿

  广东汉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锋表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要解雇员工,需要按照员工工作一年赔偿1个月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要另外多给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如果当事人因为有过错而被用人单位解雇,则要根据双方的约定进行赔偿。”刘国锋认为,如果老师因为违反的学校规定,致使学校声誉或者经济受损,只要学校有证据,则可以根据双方事前签署的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如无约定,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一定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