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布校车落水事故报告:超载一倍或为主因

11.07.2014  21:18

   省校车领导小组通报湘潭幼儿园校车翻车事故及处置情况

  7月11日下午,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湘潭幼儿园校车翻车事故及处置情况,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省校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长沙市、湘潭市有关负责同志也参加了会议。以下为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

  7月10日17时许,湘潭市雨湖区乐乐旺幼儿园一校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经长沙市岳麓区时坠入水库,造成11人遇难。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事故基本情况

  2014年7月10日16时10分许,校车驾驶员郑友华驾驶一辆牌照为湘CG5210的校车,由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侨村乐乐旺幼儿园出发,沿途送小孩回家,途径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办事处干子村石塘坳组白毛水库时,校车翻入白毛水库。事发时车内有2名幼师:肖建阳、童聪,8名幼儿:黄文博、刘意希、童牧荣、凌若涵、佘楚婷、刘星辰、童乐瑶、周子轩。

  事故发生后,经过连夜打捞、抢救,已确认车上11人全部遇难。目前,遇难人员遗体和失事汽车均已打捞上岸。

   2.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乐乐旺幼儿园位于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2010年开办,在湘潭县教育局办理了办园许可证。2011年4月11日在雨湖区教育局换证。该园举办者为王长梅,法人为王霓裳,园长为黄喜颜。现有校车3台,出事校车车牌为湘CG5210。据初步了解,校车证照齐全。驾驶员郑友华,系湘潭县云湖桥人,证照齐全。随车老师童聪、肖建阳,系响塘乡人,分别为18岁、51岁。校车系指定厂家(长沙梅花汽车厂)改装校车,保险有效,购买了交强险,为合格校车。

   二、目前处理工作情况

  接到报告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徐守盛书记、杜家毫省长先后批示。杜家毫省长当即要求长沙市、湘潭市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抢救,尽全力减少师生伤亡,并迅速核实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对学生家长做好过细的安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要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学生暑期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10日晚22时,张剑飞副省长带领安监、教育、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和专业设备全力开展搜救和打捞。11日凌晨4时许,事故车辆打捞出水,11名遇难者遗体全部找到。

  7月11日上午,省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校车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省教育厅召开,副省长、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友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紧急部署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全力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加强协调,由省安监局牵头,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迅速查明原因。不仅要查明校车翻车的直接原因,还要调查校车、线路、驾驶员的审批情况,幼儿园管理等各个环节。根据调查情况,严肃追究责任。三是痛定思痛,加强整改。各级各部门要汲取血的教训,根据自身职责,对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的要求,排查隐患,切实整改、举一反三,强化校车安全、交通安全、学校和学生安全管理。四是抓好落实。要强化责任,落实监管措施,消除监管空白。全省要组织一次校车安全工作地毯式检查。

   三、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校车事故发生后,由于车上人员全部遇难,事故现场没有发现目击者,给事故原因的认定带来了较大的困难。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可以初步判断事故发生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该校车存在超载行为,事故车为一台核定载客人数为8人的五菱牌改装校车,事发前,事故车已在前一个站点卸载了4名幼儿,事发时车上仍载客11人,实际共载客15人,超载近一倍。二是事故车未按审定的通行线路行驶,事发路段不在该校车经审定的通行线路内。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同时,积极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2.举一反三,切实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职责。一是严格执行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审批制度,各级政府和交通、公安、教育等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做好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等各项工作。未取得使用许可的校车一律不得从事校车服务。二是加强校车驾驶员培训与安全教育。这次事情以后,各地要普遍开展一次校车驾驶员资质审核,并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三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设施和校车站点建设,合理设置校车行驶线路,优先校车通行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校车安全监管智能化,建立开放型公共信息平台,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逐步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实时监控平台。

  3.强化责任,进一步提高校车安全管理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校车安全工作的监管。二是强化监管。各有关部门尤其是教育、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加强配合,打击非法校车,严肃查处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确保校车安全运行。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导致辖区内发生校车责任事故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原标题:湘潭幼儿园校车翻车事故通告:超载一倍或为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