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9.12.2014  16:58

根据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申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该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位于分别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19号和越秀区共和西横街1号(共和门诊)。在农林下路院区核医学科使用的核素主要有 99m Tc、 18 F、 131 I、 32 P和 89 Sr,属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使用SPECT-CT1台,属III类射线装置;使用CT机、DR机等射线装置3台,属III类射线装置;共和门诊使用DR机1台,属III类射线装置。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定了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基本落实了各项防护措施和辐射安全措施。

  三、验收监测单位及验收监测结果

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粤环辐验监字[2014]第B058号)表明: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使用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核医学科)辐射剂量率、β表面污染水平监测结果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该院排放的放射性废水的总放射性活度监测结果满足《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总α,1.0Bq/L;总β,10Bq/L)的要求;该院DR机等射线装置机房房周围辐射剂量率监测结果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130-2002)的要求;该医院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和公众估算受照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防护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4日在我厅网站上公示,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核安全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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