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根治青少年网络犯罪要通盘考虑

28.10.2015  02:36
尽管严查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举措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但这并不一定能达到减少和根治网络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状况 笔者以为,尽管严查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举措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但这并不一定能达到减少和根治网络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状况。

原标题: 评论:根治青少年网络犯罪要通盘考虑

  尽管严查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举措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但这并不一定能达到减少和根治网络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状况

  作者 桑胜高

  针对近期湖南抢劫杀害教师的3名中小学生藏身网吧所反映出的县(区)、城乡接合部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文化部立即部署开展查处工作。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强调,对一次性接纳3名以上未成年人上网和由于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将严查严惩,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0月25日《新华每日电讯》)。

  湖南3名中小学生抢劫杀害教师事件震惊全国,在引起相关方面高度重视的同时,也引起了各界的深思。值得注意的是,涉案的这3名中小学生案发前曾到廉桥镇一网吧上网,作案后又在当地网吧玩了个通宵,这不禁让人们联想到,该案和这3人上网之间似乎有某种联系。至于到底如何笔者不敢妄加评论,相信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真相会陆续浮出水面。

  只是,未成年人因上网而诱发的各类违法犯罪问题的确有必要再度引起人们的警觉。诸多相关调查机构的调查结果几乎一致显示:近年来,因网络诱发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明显上升趋势。这几乎已成世界公害,而我国也是受其危害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毋庸置疑,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进步,但不可否认,它其实也是一把双刃剑,给社会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温床就是其消极负面影响的突出表现之一。未成年人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生理、心理都尚未发育成熟,并且未成年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特别强,如果受到网络上各类不良信息浸染,不仅对其身心是一个巨大伤害,而且也容易诱发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早在2012年6月,相关机构发布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曾显示,中国未成年人网民已达到2.35亿,在总体网民中占比58.2%。这说明,依法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督监管,减少和杜绝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毒害迫在眉睫。

  笔者以为,尽管严查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举措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但这并不一定能达到减少和根治网络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状况。因为,成年人除了在网吧上网之外,还可在家庭及社会一些其他场所上网,还可通过智能手机上网等。如果只对网吧进行严格管制,很可能按下葫芦浮起瓢。再者,“互联网+”等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也不可能让未成年人与网络绝缘。所以,要根治网络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病,必须通盘考虑、统筹兼顾、多方合力。

  要根治网络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首先应深刻剖析网络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动机和心理。网络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和心理不一而足,但无外乎网络带给未成年人的好奇心和可模仿性、图财牟利心理、性冲动心理、好玩心理等。这些都是他们身心发育不完整,涉世未深、思想单一,不考虑做事后果的集中体现。对此,学校、家庭和相关机构应加强对未成年人这些动机和心理的研判,对症下药,积极寻找破解问题的办法。

  要根治网络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还应调动各方力量参与。一方面,网信、公安、文化等部门应立足于堵,加大对互联网领域的监督监管力度,依法打击和惩戒各类向未成年人开放互联网不良信息的行为,坚决将互联网上的不良信息挡在未成年人的视线之外;另一方面,学校、家庭等方面应立足于疏,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绿色上网,自觉抵制互联网上各类不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