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芳出席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会议

23.05.2014  11:46

  22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吴树坚、赵小穗、张嘉极,秘书长周素勤等参加会议。常务副市长陈如桂参加会议并听取了执法检查组成员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意见和建议。张桂芳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执法责任,敢于作为,勇于担当。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前两天,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汇报,并分成4组实地检查了我市工业污染源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饮食业油烟油气整治、工地扬尘控制等情况。张桂芳充分肯定了广州市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

  张桂芳说,对照省下达的大气污染治理2017年控制目标,目前,我市环境空气中仅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达标,PM10、PM2.5和二氧化氮平均浓度离达标仍有不小差距。希望我市各级政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保障公众健康权益为己任,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一是严防措施要硬,从源头防起,把调整产业布局、加快转型升级、优化能源结构作为治污工作的根本举措。二是严管措施要硬,要把减少空气污染物作为根本目标,以“减煤、控车、降尘、少油烟”为防治重点。三是严惩措施要硬,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树立环境违法零容忍理念,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张桂芳要求,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统一监督管理的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承担起各自的监管责任。要着重针对监管工作不到位、监管合力不够的问题,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要上下协管,勇于担当,区域协作。监管无法形成合力,主要还不是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而是有的部门不敢管、不想管、不善管。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敢于作为,勇于担当,要找理由管,不要找理由推。要强化企业施治责任,动员依靠社会参与。市人大常委会要结合这次执法检查以及上位法重新修订后的新要求,认真分析法规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加强立法入手,把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工作摆上立法议程。要继续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紧抓不放,务求实效。

   (编辑:朱尖;审发: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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