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东莞中院全面强化审判监督管理

23.10.2019  03:52

资料图:3月18日,东莞中院向10名评查员颁发聘书

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如何对审判权运行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成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东莞中院”)一直在探索的问题。近年来,东莞中院以备案机制为抓手,借助“智囊团”统一裁判标准,启动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全面强化审判监督管理。

重大敏感案件需备案

合议庭在遇到判决结果可能引发重大舆情和社会关注、裁判结果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等,通过向院领导备案,可以提前做好相应风险防范,并促进了裁判标准的统一。”东莞中院刑事法官黄运祎告诉记者。

钟某波这个案件属于重大敏感案件范畴,我需要向院领导备案。”黄运祎说,此案在二审判决书送达前,按照规定要向主管院领导备案。

钟某波等14名上诉的被告人在法庭接受审判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钟某波等人有组织地通过淋红油、张贴大头照、打砸门窗、拘禁威胁等方式非法讨债,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导致被害人及其家属极度恐惧。2019年3月28日,钟某波等18人涉黑犯罪团伙案,一审判处被告人一年三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钟浩波等14人不服,提出上诉。“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9年7月19日,东莞中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宣判现场

黄运祎表示,由于该案社会关注度高,属于扫黑除恶范畴,所以在结案文书签发后、送达前,合议庭应报分管此类案件的院领导备案。

合议庭在遇到判决结果可能引发重大舆情和社会关注、裁判结果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等,通过向院领导备案,可以提前做好相应风险防范,并促进了裁判标准的统一。”黄运祎说。

2018年4月份,东莞中院出台《院庭领导审判权力责任清单》和《关于特定案件送达前报院领导备案的规定》等多份文件,对涉及国家安全、重大敏感、死刑等特定案件,加强备案监督。这也是该院领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一种方式。2018年,东莞中院共备案1316件。

根据《关于特定案件送达前报院领导备案的规定》,判决结果对该类案件裁判标准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裁判结果是无罪、免于刑事处罚或缓刑的案件;存在“类案不同判”风险的案件等,都应向院领导备案。

智囊团”助法官统一裁判标准

今年9月27日,东莞中院召开了一次专业法官会议,共有14个法官和审判长参加。其中讨论的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全市两级法院部分法官出现了类案不同判的情况。“会上,大家纷纷就是否追加所有股东为共同被告、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是否混同、股东之间是否互为承担连带责任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全国审判专家、东莞中院审委会委员程春华说,专业法官会议相当于全市法官的“智囊团”,给各类审判提供参考意见。这次专业法官会议的召开,让全市法院对该类争议案件达成共识,统一了裁判标准,也给了法官们互相学习的机会。

据介绍,东莞中院已经制定《专业法官会议规则》,建立审判长联席会议和部门法官会议两个平台,强化“类案”研判指导,构建“类案同判”工作体系,避免同案不同判等现象的发生。

第三方评查提升公信力

为了更好地监督审判权力,东莞中院今年3月18日正式启动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为什么引入第三方评查?因为传统做法是法院内部评查,内部人员之间的关系难免影响评查效果。第三方评查更公平,更有公信力。”东莞中院政治处主任陈东超说。

第三方专业评查,是邀请10名法律专业人士,通过集中阅卷和小组评议等方式开展评查。评查对象包括重点案件和普通案件,重点案件每案必评,普通案件随机抽取。其中重点案件包括:当事人持续信访申诉的案件;当事人持续投诉举报的案件;其他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等等。案件评查等级分为合格案件、瑕疵案件、问题案件。

评查结束后,相关办公室及时汇总评查意见,以适当方式向全市法院通报,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法院办案水平的整体提升。另外,评查中发现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评查中被评为问题等次的案件,移交东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依职权启动再审审查程序,对案件进行审查等。

陈东超介绍,通过引入中立第三方,对全市法院生效案件特别是可能有质量问题的案件进行客观公正评价,能及时发现生效案件存在的瑕疵或问题。截至10月16日,第三方评查已经评查了46个案件,其中2宗存在程序瑕疵,其他都是合格案件。

全媒体记者 付碧强 王子玺 通讯员 袁小燕/文 通讯员 袁小燕/图 

全媒体编辑 钟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