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春节期间执行到位金额1000余万元

18.02.2019  23:35

春节期间,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法院”)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创新举措,启动了专项执行行动,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批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今日(2月18日),一法院通报了专项行动情况,截至2019年2月18日,该院共执行完毕涉民生案件210宗,执行到位金额1009.97万元。

加快民生债权兑现速度

行动启动后,一法院迅速摸排案件,逐案建立台账,成立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领导小组。该院各执行部门法官主动上门搜寻“老赖”,联合公安部门实施布控,当场实施查封扣划、司法拘留、具结悔过等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发现逃避执行得不偿失,促使其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高了民生案件执行速度。

寮步法庭联合法警队、松山湖法庭,开年即部署并开展了涉民生案件集中拘留行动,两天内司法拘留4人,执结案件12宗,涉案标的达300万元。南城法庭为解决“执行难”,周末通宵在线,周日凌晨拘留一入住酒店的“老赖”,为13名工人追回近8万元欠薪。

▲寮步法庭对“老赖”实施司法拘留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支持非公经济发展上,一法院对发生劳动争议案件的企业进行科学评估,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对有复产条件的企业采取“放水养鱼”的举措,并第一时间做好企业及工人的调处工作,定纷止争,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也从根本上保护追讨欠薪工人的利益。

如茶山法庭处理卢某等83人申请执行东莞市某玩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件时,发现被执行人尚有复产希望,即快速转换思路,积极与工人沟通,缓解劳资双方的对立情绪,同时引导被执行人积极引入新的投资人注资,逐步按规划恢复生产。经过多番协调后,最终组织被执行人及其新的投资人到庭通过微信、支付宝、网银等方式向83名工人发放工资合计约50余万元,将工人工资全部执行到位。

▲石龙法庭法官向被执行人家属做思想工作

巧用保险杠杆补位“执行不能

对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执行到位的“执行不能”案件,一法院积极落实上级法院对保险救助的工作部署,对一批因执行不能而陷入生存生活困境的申请执行人进行执行救助,行动期间,该院共救助20案23人,发放35万元救助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司法温度。

茶山法庭针对辖区春节前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在全市法院系统首次利用“执行救助保险”,为13名劳动者申请到保险救助款8万余元;南城法庭、道滘法庭也分别为两名劳动者申请了3.9万余元及1万元的保险救助。

除劳动纠纷案件外,一法院也为因交通事故而导致家庭极度困难的申请人申请了保险救助,其中,南城法庭为申请人申请了6万元,寮步法庭为申请人申请了5.6万余元;石排法庭为申请人申请了4.5万元;中堂法庭为两名申请人合计申请了5.4万余元。

■名词解释

执行救助保险

执行救助保险”是指法院作为投保人,将部分司法救助基金作为投保保费基数,由保险公司对法院投保金额放大一定倍数,并在放大的范围内支付救助款。符合设定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救助款。

执行救助保险”可以充分运用保险经济手段,借助保险理赔杠杆的放大效应,最大限度拓宽司法救助范围,弥补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的经济损失,解决诸如劳动者等弱势群体的燃眉之急,为执行工作“上保险”,让执行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温情,对于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温暖和关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媒体记者 王子玺 通讯员 刘伟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