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2人!桥头公安侦破2宗污染环境案

25.06.2021  17:23

桥头公安分局不断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近日,该分局成功侦破2起污染环境案,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2人。

【案例1】

2021年6月7日,一无牌电镀厂经营者李某(男,33岁)被抓获归案。原来,早在去年8月,桥头公安接报称,桥头镇某间无牌电镀厂生产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市政下水道,严重污染环境。接报后,桥头公安分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分析研判,对该电镀厂污染环境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发现该电镀厂排出的废水中,重金属含量超标。在侦查掌握违法犯罪证据后,桥头公安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抓捕行动,顺利将该无牌电镀厂的经营者李某抓获归案。

经审问,李某对其经营的电镀厂生产的废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至市政下水道,造成环境污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2】

今年6月2日,另一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姚某山(男,46岁)也被抓捕归案并依法刑事拘留。早从2019年12月起,犯罪嫌疑人姚某山在东莞市桥头镇某村经营无牌电镀厂,在对模具进行电镀过程中产生废水未经处理排放至厂外泥地,最终流入湖头排渠。经对该无牌电镀厂车间的管道直排口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车间废水管道直排口PH值不达标,重金属含量超标。

经查,姚某山的行为已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桥头公安于2020年8月15日以涉嫌环境污染罪对姚某山依法立案侦查。经过连续多月的走访和调查取证,将姚某山抓捕归案,目前后续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警方提醒】

上述非法工业生产行为所产生的废渣、废水、污水等,多含有有害物质,若不经规范处置直接外排环境,将对生态环境及人体产生危害。广大企业经营者、市民群众要严格按照环境部门要求,执行排污标准,切勿乱排乱放,污染环境,触犯法律。

同时,广大市民群众在生活中如发现相关企业、人员可能存在污染环境行为线索的,可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文字:邓文燕

摄影:桥头供图

编辑:张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