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良:“零容忍”整治违建值得肯定

08.04.2016  10:55

  4月2日,珠海拱北茂盛居委会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辖区内的粤海国际花园小区楼顶有违章迹象。随后,香洲城管局拱北中队立即核查,在确认后用时两天,将这处64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全部拆除。这是拱北街道通过网格管理治理违建的模式缩影。据悉,在过去的9个月时间里,拱北街道共拆除违法建筑110余宗,面积5000余平方米,新增违建100%被拆除消灭,成功守住了违法建筑“零增长”这条高压线。

  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对违法建筑及时予以拆除,体现出了法律法规的不可侵犯,也为其他违法建设者敲响了警钟。

  众所周知,违法建筑侵占了城市公共空间,损害了大多数群众的公共利益。不仅如此,它还会带来一系列安全隐患。所以,对于违法建筑,特别是小区内私搭乱建,挤占消防安全通道,影响供水、供电、供气安全和存在重大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理应坚决依法予以拆除。

  任何建筑物结构的改造,都会涉及建筑物使用的安全性能。不经科学严谨的评估和设计,违法在楼顶搭建建筑物,极可能影响建筑物整体的安全。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这些违法建筑物暴露出搭建者对法律规定、邻居安危、社会公平的蔑视。

  从法律层面来看,违法建筑的存在不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损害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损害社会公平,必须依法予以整治。

  在香港,违建也是被法律严格禁止的,无论平民百姓还是政府官员,只要违建,都会受到严惩。根据香港法律,违建行为一经查实,涉案人员将可能面临最高40万港元罚款,以及两年监禁,假如违建者持续违法,还会被追加每日两万元的罚款处罚。前些年,时任香港特首曾荫权因违建问题,接受屋宇署调查,待证实违建后立即发表了声明,并自行拆除。

  自2012年6月,珠海拉开规模浩大的整治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的“两违”专项行动以来,“黑起脸”、“瞪起眼”狠抓落实,以铁的手腕实现“零增长、减存量”,经过多年的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赢得了上级单位的肯定。但是,在个别地方,尤其是一些新建小区,还存有违法行为。此次有关部门对新发现的粤海国际花园小区楼顶违建,实施“零容忍”。他们在发现情况后,立即派出人员进行核查,在确认后仅用短短的两天时间,就将有关违法建筑予以拆除,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护了居民的合法权益,这种严肃法纪的负责任态度,值得肯定。

  违犯法律、挑战公众承受力的楼顶违建必须要拆除,不容讨价还价。希望有关部门再接再厉,对违法建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能让其蔓延,只有让违法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彻底杜绝楼顶违建。(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