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女子健身卡一次未用退卡难 经调解拿回预付款

25.08.2015  19:23
日前,市民费女士被梅县区某健美中心的会员卡“”住了回家的路:因突发状况必须搬回老家居住,她想退掉一张刚办的且从没用过的健身会员卡,却遭到健美中心的拒绝。

  日前,市民费女士被梅县区某健美中心的会员卡“”住了回家的路:因突发状况必须搬回老家居住,她想退掉一张刚办的且从没用过的健身会员卡,却遭到健美中心的拒绝。无奈的她向梅县城区工商所投诉,经调解终于拿回了1788元预付款。

  据费女士介绍,8月17日,她在梅县区某健美中心办理了一张健身会员卡(价值1788元)。然而,第二天就接到家里人的通知,因为突发状况她必须回老家,且不一定会再回来梅城。“刚办的健身卡还没用,以后也用不上,得赶紧去退掉才行。”想到这里,费女士回到该健美中心,要求办理会员卡退费。该中心经理却称,会员卡办理合同已注明“一经办理概不退款”,因此拒绝退回会员费1788元。双方争执无果,费女士只好到梅县城区工商所寻求工作人员帮忙。由于费女士办理会员卡时间短,而且尚未消费,再加上该健身中心也未正式开业,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协商一致,健美中心收回费女士的会员卡并转给他人使用,并全数退回预收费1788元给费女士。第二天,费女士就收到了退款。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近年来,预付款会员卡的消费模式已成为商家常用的营销手段,消委会接到的关于预付款会员卡投诉居高不下,卷款跑路的商家不在少数。对此,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的时候应该“多个心眼”。首先,要多了解经营者的市场信誉,看该商家是否有连锁门店,在业内是否知名。其次,办卡时一次不要充值太多,要根据自身需求理性消费。此外,签订书面合同时要明确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限制性约定,索取发票,在遇到消费陷阱时可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