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一公交司机涉嫌吸毒驾被拘

28.09.2014  12:43

  本报讯  不顾群众生命安全,在吸食毒品后仍驾驶公交车。近日,梅县区警方依法查处了一名涉嫌吸毒的公交车司机。

  近日,警方根据线索,发现肖某昌(男,37岁,江西省人)有吸毒嫌疑,经过调查,发现其是一名公交车司机,其驾驶线路乘客较多,且以在校学生为主。9月21日10时许,肖某昌将公交车驶回终点站,乘客下完车后,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并对其进行尿检,结果显示阳性。经查,肖某昌于2011年5月开始在梅州市梅江区公交有限公司工作,今年5月份开始先后吸食毒品“冰毒”20多次。公安机关依法对肖某昌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公交公司也对肖某昌下达了解聘通知。

  (李广锋)

  民警提醒: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需要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和良好的身体协调控制能力,吸食毒品后,容易产生精神亢奋、妄想等症状,导致驾驶人判断力、反应速度下降,危险性极大,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其危害性绝不亚于“醉驾”。如果驾驶人员吸食毒品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可能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将受到刑法的制裁。同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吸毒后驾驶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领驾驶证。二是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解除的,予以注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