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定点零售药店评估规则是什么?

12.06.2016  21:0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县区、梅江区的城区定点零售药店的评估规则,要求提供:1、《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请表》;3、经营场地合法证明,并具备100平方米以上经营面积;已经签订了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零售药店,在每年的资格年审中合格的可以续签。

  梅城李先生:梅县区、梅江区的城区定点零售药店的评估规则有哪些?已经签订了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零售药店可否续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县区、梅江区的城区定点零售药店的评估规则,要求提供:1、《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请表》;2、《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3、经营场地合法证明,并具备100平方米以上经营面积;4、一名以上执照药师(附资格证书)及具备处方药资格;5、全员参加社会保险(五险)的证明材料。已经签订了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零售药店,在每年的资格年审中合格的可以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