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撒钉案”引发的几个思考

17.02.2016  09:46

  ■ 东 方

  本报昨日报道,梅城备受市民关注的“撒钉案”刚刚告破,又曝出一对缺德男女骑摩托沿街专门刮坏车身的“刮车门”事件,不少车主直呼“顶吾顺”。

  “撒钉案”刘氏三叔侄的落网,印证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 “刮车门”事件的始作俑者又是何方鬼魅,相信警方也会很快查个水落石出。亡羊补牢未为晚,相继发生的 “撒钉案”、“刮车门”事件,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反思。

  首先,市民的权利意识必须觉醒。个人车辆属于私有财产,按照我国法律,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他人故意撒钉扎胎、用利器刮车等恶性事件的背后,是个别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可忍,孰不可忍”。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撒钉案”受害车主及时报警的极少,“刮车门”事件中的车主也均没有报警。在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当下,市民的权利意识亟需觉醒,遇到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个人的尊严当属不二选择 。

  其次,编织打击犯罪的“天网”需警民共建。据了解,去年5月以来,梅江警方就陆续接到市民报警称在秀兰大桥、东山大道、梅水路、学子路等地段道路行车时频频被螺丝钉刺破车胎,怀疑有人抛钉。俗话说“要使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就在“轮胎杀手”频现时,坊间即有传言是刘氏叔侄所为。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或许个别知情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也或许是怕遭到打击报复,刘氏叔侄的恶行并没有得到及时举报,以致他们肆无忌惮地持续作案半年之久,造成受害者越来越多。打击犯罪的主力是警方不假,但受害者的及时报警和知情人的积极举报也是破案的关键。假如警民紧密合作,整个社会对犯罪行为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氛围,犯罪行为将会得到极大的遏制。

  再次,“撒钉案”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如何使他们“罪有应得”属当务之急。所有受害者需保持理智态度积极报案,以帮助警方进一步收集证据早日结案。千万不能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砸店、人肉搜索等“以暴制暴”的过激行为,否则自身则会从“受害者”变成“施害者”,不划算。同时,虽然本报去年12月底联合志愿者开展了“除钉行动”,但相信还有不少遗落的螺丝钉还在张牙舞爪等候着为市民“添钉”,如何彻底“除钉”,还需广大热心人士群策群力共同解决。

  此外,加强对车辆的规范管理也刻不容缓。据了解,目前梅城行驶中的摩托车、助力车大多数都无牌无证,有的甚至是报废车辆,而制造“刮车门”事件中的那对男女驾驶的就是一辆无牌无证的助力车。假如职能部门平时对所有车辆进行了规范管理,不法分子即使敢驾车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案,也肯定会被及时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