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力争2017年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25.03.2015  13:52

  广东新闻网梅州3月24日电(杨草原 温芳兰 林雁)梅州24日举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工作动员大会,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签订了“创模”工作责任书,争取在2017年成功“创模”。

  据悉,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指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城市,是一个城市环境保护的最高荣誉。梅州市于2013年启动“创模”,拟用5到6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创模”。

  梅州市副市长李远青表示,梅州“创模”已经到了第二阶段,也是“创模”的攻坚阶段。在国家“创模”的26项指标中,梅州市已有4项达标,但仍有22项不达标。梅州要继续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加强污染治理,优化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动员全市力量,全民参与“创模”,力争到2017年实现目标。

  中共梅州市委书记黄强在会上称,“创模”是责任所在、发展所需、民众所盼,梅州要充分利用山水秀美的生态优势,以“创模”为载体,坚持发展与环保“两手抓”,实现环境升级、城乡升值,助推梅州振兴发展。

  据了解,地处粤东北的梅州山清水秀,已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还被列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授予为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都为“创模”奠定了坚实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