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去年投入1200多万元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人民网北京5月21日电(肖潇)今天上午,梅州市民政局局长何小卫做客人民微博“微观梅州”系列微访谈,围绕民政部门的主要职能,就有关梅州市双拥、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救灾、社会救助、基层政权、老龄、福利彩票等方面的工作以及网民关切的问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老人相关社会福利等养老问题一直是网友关注的焦点,据何小卫介绍,梅州市2003年制订了《梅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对老年人进入公办公园、文化馆、艺术馆、展览馆、图书馆等场所给予免费。近几年来,又出台了城区60周岁以上的老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政策,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补(津)贴制度和百岁老人“客家寿星奖”等,去年还对“十大长寿之星”、“十对长寿夫妻”进行奖励。
有网友反映,不同地区的老人领取的高龄补助金额相差甚远,对此何小卫表示,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的资金来源是根据各地财政情况确定的(上级没有拨款),各县(市、区)制定的标准不一样,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每年会适当调整。
同时他提到,根据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前全面建立普惠型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梅县区今年结合申报“中国长寿之乡”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近期将出台政策文件,准备在今年“老年节”期间发放。
此外何小卫介绍,梅州市还通过筹集彩票公益金的方式,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医疗救助、残疾人康复救助等方面的建设,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去年,梅州市投入1200多万元公益金用于社会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福彩中心接受省福彩发行中心监管,并且严格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精神,依法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并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
针对有网友询问的关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如何规范审批的问题,何小卫表示,为村民设置的公益性生态墓地,应由村委会提出项目申请,向镇(乡)级政府申报、经镇(乡)级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并经县级规划、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加具审查意见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具体涉及规划、林业、用地、建设手续的,应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式申报相关批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