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国税试点委托农信社代开发票代征税款 突破便民办税“最后一公里”

08.07.2015  18:26

  梅州网讯  (记者曹优生  通讯员陈诗良)昨日,市国税局、梅江区国税局、丰顺县国税局和梅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协议,下月起梅江区和丰顺县的农信社可委托代开普通发票和代征税款(以下简称“双委托”)。此举在粤东地区尚属首次。

  “双委托”业务是梅州国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又一创新举措。当前,社会零散税收具有分布广、成本高的特点,特别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来,需要临时代开发票的纳税人短时间内大幅度增加,由此导致纳税服务资源有限性和纳税人方便办税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此次合作发挥了农信社网点多、分布广的特点,若纳税人临时经营申请开具普通发票,将无需再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委托代开普通发票的项目包括商业零售、应税劳务、交通运输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目前,该项便民政策首先在梅江区和丰顺县试点开展;11月1日起,剩余县(市、区)也将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