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梅州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八成
本报讯 “十二五”时期,梅州经济社会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城乡居民收入迈上了新台阶,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昨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梅州调查队了解到,到2015年,梅州全体常住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达到 “收入倍增”计划目标的60.7%。
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2.8%
“十二五”时期,梅州城乡居民收入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据统计调查,2015年,梅州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04.4元,比2010年增加7410.8元,增长82.4%,年均递增12.8%,扣除价格因素,平均每年实际增长10.0%。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3元,比2010年增加8950.5元,增长69.6%,年均递增11.1%,扣除价格因素,平均每年实际增长8.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99.4元,比2010年增加5736元,增长94.6%,年均递增14.2%,扣除价格因素,平均每年实际增长11.4%。
受全球经济疲软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在进入新常态后,增长速度逐步放缓。梅州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也呈现由高向低、逐步回落的态势,但城乡收入差距在逐步缩小。据统计调查,2010年,梅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59.8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63.4元,城乡收入比为2.12。到2015年,梅州城乡收入比缩小至1.85。“十二五”时期,梅州城乡收入比缩小了0.27。
交通、住宅条件大幅改善
“十二五”期间,梅州居民恩格尔系数逐年下降,居住、交通条件大为改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幸福感持续增强。
2015年,梅州全体常住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9.4%,比2014年下降0.9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常住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8.0%,比2014年下降0.4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1.2%,比2014年下降1.8个百分点。
2015年,梅州全体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3.9平方米,比2010年增加19.0平方米,增长76.4%。
2015年,梅州每百户常住居民汽车拥有量为16.3辆,比2010年增加11辆,增长2.1倍。
2015年,梅州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04.4元,占全国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的74.7%,占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859元的58.9%,收入水平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居第18位。
2015年,梅州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扣除CPI后,达到的实际收入水平,如下表。
未来五年,如果梅州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均上涨3%,城乡居民要在2020年实现“收入倍增”,梅州则要在“十三五”期间,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速度年均达到7.6%。
如果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均上涨超过3%,名义增长速度则要更高一些。
显然,在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城乡居民收入要保持稳定增长,仍然存在不小压力。(杨敏 李港 曾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