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多措并举助力农民进城购房

25.03.2016  11:13
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央工作部署和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去库存工作,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的任务目标,结合梅州实际,制定了《梅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计划),助力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

 

 

  根据广东省去库存行动计划的任务要求,我市属于库存规模小、需求平稳的三类城市。至2015年底,我市商品房库存量为442万m2,去化周期为11.2个月,库存总体水平比较合理;非住宅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大部分在省控制目标的16个月以内,仅少数县(区)存在一定库存压力。我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呈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央工作部署和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去库存工作,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的任务目标,结合梅州实际,制定了《梅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计划),助力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

  1 鼓励和引导棚改户选择货币化安置

  采取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奖励标准、协助群众购买安置住房等措施,引导棚户区改造居民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实施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居民给予房屋评估价格10%—20%的奖励。

  2 支持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

  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依托农业银行的“农民安家贷”信贷平台,支持进城农业人口置业,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3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

  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个人住房金融、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降低居民购房成本。进一步简化手续,推动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调剂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探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

  4  引导开发商适当降低房价

  搭建商品房团购、团租平台,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企业、项目的兼并重组及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

  5  适度调整商品房供应结构

  在规划条件许可前提下,适度允许库存房地产项目调整房屋用途、套型结构。支持各地政府出台政策,引导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商业地产改造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6  合理控制商品房供应规模

  密切关注并科学研判商品房成交、供应、库存等指标趋势变化,根据商品房库存规模及去库存任务完成情况,结合扩容提质需求和城市发展时序,科学确定土地供应年度计划和出让规模。

  7  加快房地产密集区公共配套建设

  加强城市公共资源均等化配置,在库存商品房规模较大、库存项目相对集中的区域内,整合库存项目间公交站点、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实现功能共享。

  8 鼓励开发商自持物业经营

  引导和鼓励开发商自持物业经营,由快速开发销售模式向城市综合运营模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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