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大埔:以文化强检 促文明执法

31.03.2015  17:49

  走进梅州市大埔县检察院,立刻让人感受到一股浓浓的文明气息:绿树成荫的环境,窗明几净的办公室,彬彬有礼的工作人员,大堂里醒目的“和谐、文明、规范、奋进”大字;各层楼的走廊上,挂着一幅幅廉政文化、核心价值观、客家文化、道德文化宣传画和干警书画摄影作品等,文化味儿特别浓;荣誉室里,挂满了全国、省和市的荣誉奖牌。 

  近年来,大埔县检察院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院机关文明风貌、干警文明素质、队伍文明程度实现质的跨越和提升。日前,该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是一种荣誉,更是我们日常工作中的动力,从而促使我们更好地行使法律监督职能。”该院一名干警说。该院每月为干警组织一次文化活动,如论辩技能比赛、法律文书制作、主题演讲比赛、审查报告评选、摄影活动、检察礼仪培训等,提高干警素质,培育文明风尚。文明礼貌用语早已成该院检察官的“口头语”。在接待来访群众时,一张笑脸相迎、一句话语问候、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是该院检察官的“基本动作”,让人倍感亲切。 

  文明建设促进了办案文明,该院检察官办案行为更规范,执法更文明,有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办案质量。考虑到第一次被传唤的对象情绪往往比较紧张,该院会让传唤对象先填写一份《自侦案件被调查对象情况登记表》,了解传唤对象有无病史等情况。去年,该院在讯问一名女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女办案人员发现她脸色不对,神情比较痛苦,便让男办案人员离开现场并耐心询问。当了解到是生理问题后,办案人员立即停止讯问并联系医护人员为其诊治。这名犯罪嫌疑人被充满人文关怀的执法深深感动。 

  近年来,大埔县检察院所办的案件,认定事实准确率、罪名准确率、起诉率均达百分百,无错捕错诉、漏捕漏诉;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当事人、发案单位的回访中,没有当事人和案发单位对办案人员和单位的不良投诉,该院保持了自重建检察机关30多年来无违法违纪的良好纪录。 

  该院创新的“五位一体”(一个机制、两项报告、三份档案、四个必谈、五个必访)队伍管理办法,得到了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和市检察院检察长许伟谋的批示肯定,其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郑红检察长还以“身在偏远,志在高远”为题通过《检察日报》向全国检察机关推介该院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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