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实现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全覆盖

23.06.2017  15:33

  随着我国监狱管理制度的改革,“社区矫正”已进入百姓视野和镇街社区生活。在梅州,在册社区服刑人员人数一直保持在2300人左右,约占全省总数十五分之一。

  近年来,我市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在加强社区矫正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没有“铁窗高墙”的藩篱下,全市在册矫正人员无一人脱管、漏管;累计800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通过法治教育、心理矫正和社区服务顺利地解除了矫正,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2‰以下。

   打造多元参与社矫模式

  走进梅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基地,记者看到,这个仅500余平方米的矫正基地,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设置了多功能培训会议室、小组活动室、办公区等多个功能区,还安装有远程实时监控系统。该基地承接了梅江区7个镇街社区矫正非执法类辅助性事务,也是全省欠发达地区第一个对全区社矫人员进行集中管理的社矫基地。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和参加社区服务时间均不少于八小时。”基地负责人潘婷婷告诉记者,原本这是各镇街司法所的业务,鉴于基层司法社区矫正工作多、任务重、人员少、专业力量薄弱、帮教方式单一、心理矫治效果不明显等问题,2014年10月梅江区司法局与嘉城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展社区矫正合作,率先试水在社区矫正领域引进专业社工服务,并于去年建成了社矫基地。

  据介绍,该基地以两个8小时的“教育学习”及“社区服务”为基础,以社区矫正人员需求为本,链接其它社会组织、职能部门、律师团队、心理团辅团队、传统文化教育专家等资源,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与集中劳动、主题教育课程、社区服务活动等。“法律课程是社矫人员学习的必修课,我们开设了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普法案例学习与分享、现身说法、警示教育等。”该基地的社工蓝燕香说,此外社矫中心还开设心理健康、传统文化、公共卫生与安全、职业教育、个案辅导及小组工作等课程。

  与此同时,该基地还积极牵线搭桥帮助社矫人员就业。“我们会为有就业意愿的社矫人员提供就业信息,也有长期合作的过渡性就业基地,帮助社矫人员重新‘社会化’。”蓝燕香告诉记者,20多岁的社矫人员小南便是在基地社工的帮助下成功在某书店就业,过渡一段时间后凭借自身能力跳槽到某电子公司担任技术人员。“一份稳定的职业是引导社矫人员正面发展的强大力量,也能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蓝燕香说,截至目前该基地已经成功帮助245名社矫人员解决就业问题。

   普建县级社区矫正中心

  今年,“支持欠发达地区提高2.2万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质量”被列入2017年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项目,我市以及各县(市、区)也相继将“支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教育矫正”列入年度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全市上下掀起了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热潮。

  记者了解到,我市以兴宁、五华两地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为示范点,全面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兴宁在全省率先设立了县级社区矫正管理局,并在原来已经建成社区矫正中心的基础上,根据该市社区服刑人员较多、工作量大的实际,重新选址规划,统筹布局,将原公证处办公楼迁出,作为社区矫正中心专用办公大楼。”市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至今年5月底,我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各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各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功能设备齐全,基本配备了报到室、训诫室、宣告室、社矫办公室、心理矫治室、监控室、档案室、学习教育会议室、远程视频会见室,并实现了视频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社区矫正业务管理系统信息化集成。

   【名词解释】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编辑: 马吉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