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将创建旅游休闲示范城市 力争年底通过验收

25.03.2016  11:12
方案提出,创建“旅游休闲示范城市”是我市实施“全域旅游”“旅游资源社会化、社会资源旅游化”和“旅游+”“+旅游+”战略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放大旅游休闲的政策和品牌效应,提升梅州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本报讯  (记者刘晓娟)昨日下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梅州市创建旅游休闲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等事项。根据方案,我市将以创建“旅游休闲示范城市”品牌为抓手,推动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建设工作,力争今年底通过国家旅游局的评估验收。

  “旅游休闲示范城市”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转型升级品牌。去年11月,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旅游休闲示范城市”评定标准。标准共有5大项150小项的指标要求,涵盖城市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旅游、环保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市旅游部门调查摸底后认为,我市逾70%的评定指标已达标。

  方案指出,对照“旅游休闲示范城市”评定标准,我市在硬件、软件条件方面都还有差距,比如交通集散中心还在规划建设阶段,智慧旅游系统建设不够发达,住宿设施、多元化餐饮类型不够丰富等。方案提出,创建“旅游休闲示范城市”是我市实施“全域旅游”“旅游资源社会化、社会资源旅游化”和“旅游+”“+旅游”战略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放大旅游休闲的政策和品牌效应,提升梅州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今后,我市将积极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绿色、康养、人文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指导培育特色文创、 旅游电商、自驾露营、养生保健、乡村民宿等特色旅游休闲业态,推动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助推梅州加快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