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局积极推进水泥国家质检中心(工作)筹建工作

10.12.2014  23:04

  水泥国家质检中心自2013年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在梅州市筹建以来,梅州市质监局采取积极措施,全力推进项目筹建工作。

  一、纳入政府督办事项。 梅州市政府把国家质检中心的建设工作纳入到市政府的督办事项,在资金和土地上给予大力的支持。市质监局成立了筹建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明确了工作进度表,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成为“交钥匙”工程。 梅州市质监局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蕉岭县政府按“交钥匙”工程提供土地和硬件设施。

  三、科学制定筹建方案。 通过全方位调研,了解了产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企业在质量检测及标准修订等方面的需求、其它机构在实验室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以及水泥领域科研工作等情况,确定检测能力范围以及选用先进仪器设备。

   四、加强科研能力建设。 积极申报各级科研项目、参与编写各类标准和撰写专业论文。目前已获得“超疏水无机纳米混凝土结构防护涂料研究”等5项科研项目在梅州市科技局立项,并拟与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及相关企业共同申报1项混凝土管桩方面的省科技厅项目;参与《建材产品资源综合利用废渣掺量核查规范》等4项省地方标准或规程的编写工作。

     五、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建设质检队伍。 将项目建设所需人才使用计划纳入了梅州市人才千人引进计划,通过培养和引进相结合方式强化专业队伍建设。目前培养1名高级工程师,2名质量工程师;通过千人引进计划引进1名硕士研究生,计划继续申报引进1名高级工程师、1名博士,另聘请1名教授/博士生导师作为技术顾问。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全面促进科研队伍结构合理、协调搭配。(梅州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