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杜敏琪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7.11.2015  13: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杜敏琪提出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杜敏琪提出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