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兴宁市申报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暨教育强市复评材料公示

07.09.2018  15:32

 

经梅州市人民政府推荐,现将梅州市兴宁市拟进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暨教育强市复评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2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传真、电子邮件)020-37626849, [email protected] 。个人来电、来件请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前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梅州市兴宁市申报材料.rar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