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

12.11.2015  11:16

日前,梅州市委市政府印发《梅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工作方案》。这标志着梅州市正式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现代林业发展发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林木为主体,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于城市居民身心健康,且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授牌的城市,是全国褒奖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和知名品牌之一。国家森林城市评价体系分为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城市森林管理五大类40项指标。

根据《总体工作方案》,梅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分成准备发动、创建实施、申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至2017年底,全市将实现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绿地,农民涉林收入逐年增加,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公益力量参与的投入机制等目标。通过“创森”,梅州的知名度和生态承载力将显著增强,并有力推动梅州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及“广东原中央苏区绿色发展试验区”建设、补足我市生态林业建设短板,促进森林资源扩容提质增效。

范围:梅州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准备发动: 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

创建实施: 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

申报验收: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

目 标:至2017年底,全市将实现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绿地,建设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殖、用材林等林业产业基地,农民涉林收入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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