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寻找最美孝心少年”公益活动启事

22.05.2014  14:04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客家人精神,通过我市青少年孝敬长辈、自强不息的感人事迹全面展示阳光向上、自立自强的美好情操,积极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育局、梅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文明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等单位决定联合开展梅州市2014年“寻找最美孝心少年”公益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4年5月16日至7月31日。

  二、推选条件

  1、年龄要求:少年(年龄段在4岁-18岁之间)。

  2、孝心定义:孝心是对双亲长辈孝敬的心意,是我国孝道文化的核心。可以是对养父母的爱、可以是遵照父母嘱托代父母照顾老人和弟弟妹妹、也可以是以自己的努力自己的成绩告慰父母,但核心还是要对于父母才称得上是“孝心”。如果脱离开对父母的感情仅谈孩子照顾兄弟姐妹,或是孩子品德优秀、见义勇为,不在本次活动范围。

  3、事迹要求:

  (1)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孩子侍候并照料其生活;

  (2)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孩子协助父母或长辈承担起家庭责任;

  (3)孩子通过自身努力、发挥自己的知识和专长,帮助父母或长辈实现心愿,或者解决重大困难;

  (4)父母长期外出情况下,孩子代父母担当起敬老扶幼和料理家庭事务的责任;

  (5)父母有不良嗜好、有违法倾向和行为,孩子对其进行劝导和阻止,通过不懈努力使其回归正常生活;

  (6)孩子通过自身不懈努力取得优异成绩告慰父母、或是延续父母遗志的;

  (7)在父母分居、离异或家庭重组等特殊背景下,孩子通过自身努力营造了和谐的家庭关系。

  三、推选办法

  1、推报程序

  市直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梅州最美孝心少年”候选人,名额不限。候选人事迹材料加盖公章后于6月中旬前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宣传科(发现一个,报送一个)。

  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文明办负责推荐报送本地区“梅州最美孝心少年”候选人,名额不限。候选人事迹材料加盖公章后于6月中旬前分别报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发现一个,报送一个)。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文明办负责收集、审核各地、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并于6月底前将审核后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加盖公章)报市委宣传部宣传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社会各界人士可推荐,广大青少年可自荐。他人推荐、个人自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可直接报送市委宣传部宣传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2251001。

  市委宣传部将在报送材料审核后及时组织梅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对“最美孝心少年”事迹进行采访报道。

  2、推选材料

  (1)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填报《推荐表》(可在梅州宣传网下载)1份,附简要事迹简介(500字左右);

  (3)事迹材料1份(要求:A4纸打印,2000字以上;语言要朴实、感人、鲜活、富有感染力;内容包含个人的基本情况、简历、主要事迹);

  (4)候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1份。

  梅州市2014年“寻找最美孝心少年”公益活动组委会

  2014年5月21日